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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院好青年果林场救火 当地政府致信由衷感谢

来源:学工处、机电系   作者:   时间:2008年03月04日

    日前,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人民政府向我院发来感谢信,高度赞扬我院学生李浩寒假期间英勇救火的事迹,为我院能培养出如此不怕吃苦、不怕牺牲、勇于付出的当代优秀大学生而感到钦佩。

    李浩同学是我院机电工程系06级数控技术1班的学生,现担任班级生活委员。由于家乡林场火灾频发,李浩同学自小到大,参与救火不少于20次。今年2月15日上午,伊芦乡果林场由于游客在山顶吸烟不慎又引起了火灾,当时山顶浓烟滚滚,火势很大,并不断向四处蔓延。家住山下的李浩同学一出门即发现火情,他立即拿起铁锹一口气冲到山顶,投入到扑火大军当中,由于当时火势很猛、浓烟呛人,竹林密集,又十分难行,汗水、泪水和烟灰把他弄得像灰人一样,但他全然不顾、毫不畏惧。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两个小时终于将山火扑灭,李浩拖着一身疲惫,悄然离开了火场,向山下走去。

    事后,当地政府特地了解了该同学情况,并向我院发来感谢信,感谢学院培养的优秀好青年,并祝愿李浩同学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相信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义不容辞,因为山林就是我的家,救火是我的责任,今后再有火灾我还会去救”。这是李浩在与老师交谈时说的一句话。据老师、同学们反映,李浩平时就是一个善良随和、乐于助人的学生,这次若不是寄来的感谢信他也不会跟任何人提起,救火在李浩看来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并不是什么伟大壮举。

    目前,机电工程系已开展了向李浩同学学习的活动。赞扬他面对大火毫不畏惧,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奋不顾身的行为,并号召全系广大青年向他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做好事不留名的优良品质。

    学院领导表示,这是我院贯彻中央16号文件,在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取得成效的鲜活事例。今后学院将继续注重发掘和提炼学生中的优秀事迹和高尚品质,展示贯彻中央16号文件以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先进的榜样正面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