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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

来源:教学科研处   作者:张有根   时间:2011年09月22日

    8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苏教高〔2011〕27号),包括我院在内的5所高职院校被确立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培育建设期为五年。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将在培育期内根据无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参照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坚持“高职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互动发展”的办学宗旨,立足高新区,依托高新区,融入高新区,服务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服务高新区的能力和水平,为高新区的产业转型培养大批高端技能型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为服务产业转型的特色学院,成为无锡高新区转型发展的“助推器”、人力资源的“供给站”、招商引智的“磁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