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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岗位职责座谈会

来源:组织人事部(处)   作者:冯贞贞   时间:2014年01月09日

为落实人才质量培养评估整改工作要求,推进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近日,学院先后召开了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岗位职责座谈会。院长黄海燕、副书记王国忠、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各二级单位汇报了本部门岗位职责梳理及确定的方法和思路,提出了梳理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以及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辅导员岗位的职责设置和配备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国忠认为,理清岗位职责非常必要,是下一步工作的源动力。在制定岗位职责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处理好岗位职责与专技人员职称职务、行政职务职级等关系。

院长黄海燕指出,岗位职责的确定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过程的结合。理清岗位职责,明确上岗条件,制定合理的岗位工作任务,一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内部竞争活力;三是能有效防止职责重叠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教职工的岗位、能力、实绩三者有机结合,将成为组织考核的有力依据。黄院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抓紧这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明确了组织人事(部)处、教学科研处、科技产业处、学生工作处、发展合作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在岗位职责制定工作中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