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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无锡市法学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就 2023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现公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重点研究全市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下同)负责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人)应不少于 3 人,课题组成员须是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论文、专著等,应同时提交成果摘要(3500 字左右)。

三、课题类型及资助标准

(一)无锡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自选课题。

(二)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相应类型的题目中选定;自选课题自拟题目申报,所有申报的课题经市法学会评审,择优立项。

(三)资助经费标准: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资助 8000 元;一般课题资助 4000 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被评为优秀课题的给予适当奖励。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 1 万字的研究报告; 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 8 千字的研究报告,资助款项在课题结项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

四、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课题,否则申报无效。

(三)重点课题应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

(四)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五)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六)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五、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按照《2023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23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请各申请人于 2023年4月20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报送科技处,电子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洁

办公室:H215

联系电话:15852835735



附件:1. 2023 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 2023 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 附件【附件.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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